9种罕见病,我国境内无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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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月28日)是国际罕见病日,罕见病发展中心与艾昆纬中国在京联合发布了《中国罕见病药品可及性(2019)报告》,目前在中国,《第一批罕见病目录》中121种疾病背后的300多万名罕见病患者,仍然面临疾病难以诊断、疾病诊断后无药可治、治疗药物未在中国上市或无罕见病适应症、治疗药物虽已上市但价格高昂没有医保等诸多难题。
国内以罕见病适应症注册的药品仅55种
2018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5部门联合制定了《第一批罕见病目录》,这是我国为维护罕见病患者健康权益迈出的积极一步。据公开文献流行病学数据测算,目录所收录的121种罕见病在我国约影响300万名患者。报告分析,截止2018年12月,《第一批罕见病目录》中有74种罕见病在美国或欧盟、日本有以此病为适应症的药品获批上市并产生实际销售。74种罕见病在全球共上市162种治疗药品。
在这162种治疗药品中,有83种(51%)已在中国上市,可治疗53种罕见病。但在中国明确以罕见病适应症注册的药品仅有55种,仅涉及31种罕见病。在这55种药品中,仅有29种药品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涉及18种罕见病。
9种罕见病患者“境内无药”
过去,在我国境内无药的罕见病有21种。2018年12月,不少国内多种罕见病患者群体摆脱“境外有药,境内无药”的困境。目前仍有9种罕见病的患者在“境内无药”的困境中等待希望,这分别是低碱性磷酸酶血症、低磷性佝偻病、莱伦氏综合征、溶酶体酸性脂肪酶缺乏症、 卟啉病、视网膜色素变性、婴儿严重肌阵挛性癫痫、镰刀型细胞贫血病和原发性酪氨酸血症患者。
我国亟待制定“罕见病国家行动计划”
全球范围内,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已将罕见病纳入公共治理范畴,大量实践经验表明,从国家层面系统解决罕见病药品可及性问题,不仅可以促进产业发展,对医疗保障基金影响有限且可控,同时还能显著提升全民健康获得感。
报告称,目前全球已知的7000多种罕见病中,仅有不到10%的疾病有治疗方案,仍有大批的空白领域需要突破,这也为中国的生物医药创新留下了巨大的空间。
报告建议,我国政府围绕罕见病的基础研究、药品研发、仿制与生产和医疗保障,以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创新行业生态环境为发展方向,制定“罕见病国家行动计划”。
▪ 内容来源 |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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