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团工委关于举办第二届深圳市卫生计生 系统“十大青年歌手”比赛的预通知
各区卫生计生局、新区公共事业局团组织,市卫生团工委隶属团组织:
为推进卫生计生系统文化建设,丰富青年文娱生活,传播青春正能量,充分展现全市卫生计生系统青年蓬勃向上的精神面貌,挖掘系统青年艺术人才,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深圳市卫生计生系统 “十大青年歌手”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年好声音·青春正能量。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15年4月下旬或5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比赛地点。待定。
三、歌曲内容和形式要求
本次比赛唱法不限。参赛选手可根据情况,选择独唱、对唱、组合唱等方式;采取对唱、组合唱演唱形式的,所有选手均须来自同一单位,允许自带伴舞。伴奏形式可采用自弹自唱、乐队伴奏、光碟伴奏(不得有原声伴唱)。参赛选手须自备伴奏带,参赛歌曲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鼓励参赛选手选用原创作品参加比赛。
四、参赛对象和名额分配
(一)报名条件。
全系统18-35周岁(截至2015年4月15日,1980年4月15日以后出生)且未获得过第一届深圳市卫生计生系统“十大青年歌手”称号的在岗青年均可报名参赛。
(二)名额分配。
1.各区卫生计生局、新区公共事业局团委各选派1名参赛选手;
2.市公立医院直属团委选派8名参赛选手,市民营医院联合团委选派2名参赛选手;
3.市卫生团工委隶属其他团总支(含团总支)以上单位选派1名参赛选手、隶属团支部可选派1名参赛选手;
以对唱、组合唱形式参赛的按一位参赛选手计算。每位参赛选手选送一首参赛曲目。
五、奖项设置
按得分高低产生第二届深圳市卫生计生系统青年歌手10名,优秀奖若干名。
六、有关要求
各单位经过选拔,确定参赛选手,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于4月15日前报送市委卫生工委办公室(市卫生计生委309室),电子版同时发市卫生团工委邮箱。
请各单位要把选送、排演节目作为展示卫生计生系统广大青年精神风貌、鼓舞士气、凝聚人心、推进卫生计生文化建设的过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参赛曲目的质量和水平,积极组织文艺骨干对参演人员的指导和排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及时解决排练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比赛圆满成功。
附件:第二届深圳市卫生计生系统 “十大青年歌手”比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市卫生团工委
2015年3月27日
(联系人:李昕颖,电话:25504271,邮箱: wrjtgw@163.com)
附件
第二届深圳市卫生计生系统
“十大青年歌手”比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推荐单位:(盖章)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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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部门/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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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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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曲目 |
是否原创曲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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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 法 |
美声 □ 民族 □ 通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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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形式 |
独 唱 □ 对 唱 □(搭档姓名: ;是否同单位: ) 组合唱 □(组合名称: ;组合人数: 人;是否均是同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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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奏形式 |
磁带或光碟伴奏□ 乐队□ 自弹自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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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承诺 |
本人保证以上填写信息真实无误,如有虚假,自动放弃第二届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十大青年歌手比赛参赛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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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以下空白处抄写上述语句。)
参赛者签名: 日期: | |||||||
推荐单位意见 |
党组织负责人: 2015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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