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受理

户县医保中心

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经办人在正常工作日内持相关资料到我中心办理(按国家有关政策休完产假、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90日内)。


所需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生育健康服务手册;

  3. 住院、门诊票据(原件);

  4. 住院病历复印件;

  5. 费用清单;

  6. 未挂账报销须附情况说明;

  7. 西安市职工生育报销待遇支付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8. 配偶享受待遇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9. 异地生育的还需提供异地生育申请(生育前审批)。


如有疑问,请咨询我中心待遇受理科:84827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