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荣获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分级评价六级医院殊荣
石河子市人民医院
2011年11月3日,原卫生部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对已实施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系统分为0-7级,七级为最高级别,要求医疗机构能实现与其他医疗机构信息的交换与共享。目前,六级是单体医院所能达到的最高水平,主要考察医院是否具有完整的院内互联互通的信息系统网络并具有完整的知识库结构。自2011年至今,全国获得七级评价的2家医院中,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各1家;获得六级评价的有12家医院,其中来自新疆地区的医院共4家,我院是兵团系统首家,也是迄今唯一一家通过六级评价的医院。
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是全员参与的系统工程。我院顺利通过六级评审是全院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医院历届党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院党委先后于2005年和2012年两次制定《石河子市医院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医院始终把握需求导向、顶层设计,分步实施、持续改进,注重管理、全员参与,落实制度,保障安全的原则,紧盯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趋势,保证了我院信息化建设的高水平和高效率。2017年8月,国家卫计委医院管理研究所专家组对我院电子病历六级进行现场复审。专家组成员、北医三院计虹主任对我院以较少的投入建成性价比较高的信息系统给予高度评价;清华大学长庚医院刘海一教授对我院电子病历系统医疗业务与质量安全结合做得好给予肯定,并认为我院信息系统执行层面医护人员操作使用较为数熟练,达到了国内同级别医院的中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