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卫生监督所3·15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宣传活动

长春卫生计生信息
3月15日,长春市卫生监督所与朝阳区卫生监督所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宣传活动。本次活动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联合媒体,扩大宣传,旨在促进广大市民群众提升辨识能力,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本次活动中市监督所与朝阳区卫生监督所医政科监督员向广大市民群众宣传了医疗美容知识,现场发放《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宣传手册》。并邀请了多家具有资质的整形医疗美容机构参加活动,现场展示具有批准文号、检验合格证明的药品和器械。并由专业医师为广大市民详细讲解正规医疗美容操作流程以及运用药物、手术、器械的操作规范。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生活美容院、美容工作室等机构不属于医疗美容机构,不得从事医疗美容项目。消费者在进行医疗美容项目之前,应选择正规的医疗美容机构,并注意检查该机构是否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消费者在进行医疗美容项目之前,应该注意检查从业医师(包括外国医师)是否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或《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从事医疗美容护理工作的执业人员是否具有《护士执业证书》。消费者在进行医疗美容项目之前,还应注意检查该机构是否对手术使用的器械等用品进行有效的消毒。

广大市民一定要擦亮双眼,以健康安全为先,在进行面部注射等医疗美容项目前,注意检查药品、器械的进口批准文号、检验合格证明等。

监督员呼吁广大消费者,要坚决对非法医疗美容行为说“不”,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医疗美容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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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卫生计生委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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