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第三批全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 |||
甘卫中发〔2018〕268号 | |||
关于开展第三批全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 |||
各市州、甘肃矿区卫生计生委,兰州新区卫计和食药监局,委属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 |||
为促进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全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的通知》(甘卫发〔2017〕46号),以下简称《五级师承通知》)和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全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指导老师及继承人名单的通知》(甘卫发〔2017〕137号,以下简称《五级师承名单》)要求,现就五级师承2017-2018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与内容 按照《五级师承通知》和《五级师承名单》,考核第三批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日常管理、教学津贴使用、指导老师带教、继承人跟师学习情况。 二、考核组织及时间 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考核省级师承,抽查市、县、乡、村四级师承考核结果。市级卫生计生委考核市级师承,抽查县、乡、村三级师承考核结果。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考核县、乡、村三级师承。拟定于2018年5月中旬启动考核工作,6月20日前完成考核,具体时间由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市州卫生计生委通知。 三、相关要求 (一)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五级师承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和以原始材料为准的原则,如实填写《全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年度考核表》(见附件1)、《全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年度考核汇总表》(见附件2),同时要认真梳理总结五级师承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形成的五级师承年度考核报告。 (二)考核工作组、五级师承带教单位、师承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工作纪律。若发现考核工作组或带教单位、师承人员弄虚作假,将在全省通报并酌情处理。 (三)请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市州卫生计生委于2018年6月20日前将五级师承年度考核报告和《全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年度考核汇总表》报送省中医药局,电子版发至905739744@qq.com。 联 系 人:杨艳 联系电话:(0931)4818133
附件:1全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年度考核表.docx
2.全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年度考核汇总表.xls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24日 | |||
主题词: | |||
主送:各市州、甘肃矿区卫生计生委,兰州新区卫计和食药监局,委属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 |||
抄送:甘肃中医药大学,省康复中心医院,兰州石化医院 |
天水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麦积分局
长按下方二维码图片,点击“识别图中二维码”,关注麦积卫生计生监督公众号(微信号:mjwsjsjd)
更多信息,请点击“阅读原文”
欢迎提出建议意见,请点击“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