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以岭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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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8-058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药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10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81018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以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61)和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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