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特殊疾病购药报销须知

大厂医保

特殊疾病购药检查报销须知

我县已经纳入廊坊市城镇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执行全市统一医疗保险政策和经办流程,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按照全市统一规定执行。

一、县内定点医院报销

我县目前具有特殊疾病报销资格的医院为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参保人员在县内进行门诊特殊疾病购药或检查,应找特殊疾病服役医师开具处方,必须在门诊窗口使用医保IC卡直接进行报销结算,自付部分优先使用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不足使用现金支付。医疗保险所不在受理县内门诊票据报销。

购买中草药汤剂门诊窗口暂不能实现直接结算报销,需提供诊断证明或中药底方并标注诊断和价格,到医疗保险所人工报销。

二、县外购药或检查

门诊特殊疾病参保人员需要到县外进行购药或诊查,必须由县医院或中医院的特殊疾病医师开具《外检外购单》,无《外检外购单》的县外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外检外购只限县内医院不能购买的药品或无法进行的诊查项目,外检外购项目必须符合特殊疾病病种目录范围。特殊疾病医师应逐项列出需要到县外购药或检查的项目,县内医院可购买的药品或可做的检查一律不允许外检外购。

参保人员外检外购完毕应及时到医疗保险所进行报销,报销项目只限特殊疾病医师开具的《外检外购单》上所列的项目和数量,超范围的其他费用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