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您的眼睛,远离身边的“非法行医”!
浙江卫生计生监督
今天,卫监君就来跟大家一起聊聊非法行医那些事。
什么是非法行医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医疗美容是指使用药物以及手术、物理和其他损伤性或者侵入性手段进行的美容。
要开展诊疗活动或医疗美容需要取得卫生健康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人员还需要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即构成非法行医。
能帮我看病就行,哪还需要管他是不是在非法诊疗。
非也,你这想法就错啦!非法医疗危害很大呢。
第一,造成误诊、漏诊、延误或者加重患者病情,病情危重时缺乏急救设备和能力往往危及就诊人员的生命。
第二,非法行医者往往会使用来源不明的药品器械、甚至是过期的假药劣药,对就诊者身体健康产生危害。
第三,非法行医场所不具备消毒设施,不按操作规程,极易造成交叉感染。
第四,非法行医者居无定所,无正规票据和医疗文书,就诊人遭受健康损害后难以维权。
帮我看病的人没有医师证,帮我做医疗美容的机构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怎么办?
如果碰到上述情况,可以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同时,卫监君建议保存有关票据、转账截图、病例资料等,一旦发现有非法行医的行为,卫监君将依法处理。
如果已经遭受到非法行医的蒙骗,如何维权?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卫监君建议广大群众一定要擦亮眼睛,远离非法行医!
来源:长兴县卫生监督所